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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出行先规划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十一”赴越“九注意”
2019-09-24 17:43

  “十一”国庆假期将至,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谨此再次提醒广大在越/旅越(南)中国公民注意出行安全,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涉水安全。越南海岛旅游资源丰富,如选择游泳、浮潜、出海游、摩托艇等水上项目应谨慎,量力而行,选择资质好的旅游项目公司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活动。同时,密切留意当地天气、气候状况,并及时购买境外旅游人身安全保险。

  二、注意交通安全。越南多数公路等级不高,总体道路交通条件一般,各大城市摩托车数量多且车速普遍较快,部分路段道路狭窄,易发生交通事故,公民搭乘客车出游、横穿马路时应充分留意车辆和道路状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未取得越南驾驶证情况下,切勿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严重后果。

  三、注意不要落入低价陷阱。选择具备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并签订合同,掌握旅游具体行程,对低价揽客项目保持警惕,避免为在越行程埋下安全隐患。

  四、注意防范婚姻诈骗。个别非法中介人员伙同越南妇女以相亲或结婚为名向男方索要巨额彩礼之后再以生活不如意为由提出分手,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遇到介绍越南妇女进行相亲、结婚,且收取高额彩礼及中介费的,公民应切实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不要轻信任何以使馆名义索取信用卡等个人财务信息、要求转账或汇款的电话及邮件等。如接到类似涉嫌诈骗的电话、邮件等,请务必提高警惕,如无法辨别是否为诈骗电话,建议挂断电话后拨打中国驻越南使馆电话进行核实,如不幸上当受骗,请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警。

  六、注意尊重越南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举止得体,文明旅游,理性购物,自觉遵守景点、景区相关规定,展现中国游客良好形象。入境后请遵纪守法,不要从事赌博、色情、毒品等违法活动。依法理性维权,合情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七、注意签证种类须与入境目的相符。来越应按预定计划安排行程,勿随意更改预定行程,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活动或将面临大额罚款。如需改变,应提前通知越南邀请或担保方。

  八、注意不要携带违禁物品或大量现金。根据越南法律规定,入出境时携带现金超过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或携带超过1500万越南盾,须向口岸海关部门进行申报。如需携带展览样品、食品、种子、药物等物品须在赴越前了解相关规定。

  九、注意不要向公职人员缴纳“小费”。无论从中越陆路边境口岸还是国际航空口岸入出越南,当地政府均不允许公职人员索取“小费”。如导游明示或暗示向外方公职人员付“小费”,或出入境边检人员索要“小费”,请予拒绝。如遭到刁难可联系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同时注意收集证据如索费人员工作号码、事发柜台及时间等。

  请熟记越南当地报警电话、急救电话,遇到突发事件冷静应对,及时求助。如需中国驻越南使馆协助,请拨打有关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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