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信息
     使馆信息
     中越关系
     领事业务
     教育留学
     科技合作
     文化交流
     赴越须知
专题
     政府白皮书
     妇女儿童
     人权问题
     中国台湾
     揭批邪教“法轮功”
更多...    
首页 > 领事业务 > 公证认证
公证认证须知
2004-12-29

  (一)公证:

  1、 我馆只为中国公民出具公证;

  2、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

  3、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4、 相关文书待领事官员确认后再行签署。

  (二)认证:

  1、 我馆可向中外公民出具认证,并仅认证越南外交部领事局的印章及签署,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

  2、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表;

  3、 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三)公证、认证收费标准:

  1、 公证规费20美元;民事认证20美元、商事认证40美元;

  2、 正常四个工作日取件;提前取件,须交纳加急费:当天下午17:00取件加30美元;第二、三个工作日取件加20美元。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